烟台:女婿盗窃丈母娘银行卡取走4万元 被判缓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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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于2017-06-26 11:54
近日,山东烟台牟平一居民家中发生盗窃案,什么都没丢,只丢了一张银行卡,并被取走了4万元存款。尽管蹊跷,杨大妈还是选择报警,最终没想到,竟是自己的女婿李某前去自首。
杨大妈和老伴有两个女儿,因小女儿还没结婚便对小女儿多多照顾,引来了大女婿李某的不满。近日,李某和妻子商量搬新家,想让杨大妈二人出点资金以缓解他们夫妻的经济压力。杨大妈以要准备小女儿的嫁妆及自己的养老为由予以拒绝,后老丈人张某过意不去,答应给李某4万元。然而,李某还没来得及拿到这笔钱,老丈人便重病住院,李某心想治疗还需要花费,便等老丈人出院再做打算。
老伴去世后,杨大妈一直情绪低落,恰逢李某前来讨要钱财,更是恼怒不已。她以自己不在场为由,不承认老伴说的话,拒绝给李某4万元,李某只得垂头丧气地离开。在李某心中,这4万元已经是自己的财产,这之后,李某多次提及4万元存款,均被杨大妈拒绝。
老丈人住院期间,李某帮杨大妈办理了一张银行卡,将老丈人的存款全部转入其中。李某想起了这张银行卡的密码,决定将它偷出来,取出“自己的”4万元。
今年4月,李某把丈母娘家的钥匙偷偷配了一把,趁家中没人进入屋中将银行卡偷了出来,分两次到银行取款共计人民币4万元,后将银行卡遗弃。杨大妈发现银行卡丢失,去银行挂失,发现存款少了,于是报警。得知杨大妈报警,李某顶不住压力,最终去派出所承认自己的罪行。
本案交由牟平法院审理,最终认定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。案发后,李某投案自首,且积极退赃,可从轻处罚。综上,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(YMG记者 李珑 通讯员 王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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