龚海燕:新婚姻法将对剩男剩女择偶观产生的5个重大影响

中国企业家网 - 2011.08.25

8月13日,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:一方父母为自己子女买的房子,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,不属夫妻共同财产。婚前个人按揭买的房,离婚时仍归个人。对此,引起了大家广泛讨论,它的出台必将对中国的婚恋观产生重要影响,我的观点如下:

1、女性是时候真正独立和强大了

世纪佳缘《2010-2011年中国男女婚恋观调查报告粉皮书》调查显示,对于“裸婚”,男性可接受的比例高达75%,而女性比例则只有38%。换句话说,6成以上的女人都希望嫁有房男。

这个调查结果说明,女性在婚恋选择中常以弱者自居,觉得男方购房理所应当。这次新的婚姻法出来后,第一印象便是,女人通过婚姻一纸法律文书搞定房子,越来越不靠谱了。

首先不可能通过结婚,获得男人房产的所有权;其次婚后没付首付即使共同还款也得不到房子的所有权。女人要有自己的房子,要么自己买,要么让丈夫变更房产所有权或写上共同名字。

这两种情况都对女人有很高的要求:前者,需要你自己有经济上的“硬实力”,哪怕是家人一起努力攒钱;后者则需要你有“软实力”,你得会“挑丈夫”(有智慧)或得到丈夫“宠爱”(有魅力)。

大部分女人惊呼不公平,但凭什么能让你分一半房产权就是公平的呢?

我倒觉得这也是对女人的一次集体警醒:女人是时候该真正的自主和独立了。有房没房,咱都自己说了算,有本事你就自己买,买不起,至少也能“搞得定”男人。什么样的女人能搞定男人?比男人精神上更独立和强大的女人。

2、净化剩女择偶观,剩男需求得到解放

许多女人的择偶要求,门槛就是有房。不要认为找一个有房子的人,是很不过分的要求,

世纪佳缘北京地区的会员,只有十分之一强已经购买了自己的房子,因为这些处于适婚年龄的18-35岁的人,很多还没有能力在北京这种几万元一平米的 方式买房。如果一个女孩,自己的条件在单身女孩中可以排到前面10%,她可以要求对方有房子。如果没有的话,有房这一条就阻挡了很多大好的男青年。

绝大部分剩男无房无车票子不多,空有一颗火热的心,追求女孩的过程中处处碰壁,到最后只好以事业为重,等到熬成了钻石王老五,已经不再相信爱情了。

新婚姻法潜台词是让女性从根本上,不要为放房子结婚,去掉一些物质的标准,转为内心的标准。从某种程度上,是对拜金择偶观的一种“纠正”。

3、 “潜力股”成女人择偶新宠

新婚姻法后,婚前用父母钱购房的男人,优势无存;没房的男人,未来能买房的,婚姻需求将得到极大解放,他们再次站在同一起跑线上,接受女人的选择。

这很考验女人的眼光,潜力股将成为择偶市场里的佼佼者。一个受过一定教育,有一份有前途的工作,能够自食其力的人,但同时还是一个有趣的、善良的、能够让你信任一生的人。找一个这样的“潜力股”也许女孩会觉得是最幸福的。

4、全职太太会变少,职场女强人、不婚、晚婚会更多。

新婚姻法中房子“谁买就归谁”似乎有些过于简单,假定感情破裂,那么婚姻内女方原来抱着“没有人了,还能落下点财产”的想法将会破灭,这只会让婚姻中的女人出于安全感,更多与男人争抢社会地位和资源,所以全职太太会变少。

另外,女人如果有了生孩子、带孩子、照顾家庭的重担,还要兼顾职场,会让她们疲惫不堪,女人抱着反正都要自己抗一切生活压力的态度,如果结婚那么大压力,还不如不结婚,所以结婚动力减弱,可能接受长期同居,或者晚婚,直至不婚。

5、退路变窄,提醒大家婚姻最重要的基础是感情和人。

新婚姻法更多理顺的是“婚姻中的财产关系”,大家的关注点都在如何分财产上。但是法律是以“万一”的状况为基础的,即夫妻感情破裂,闹上法庭才会发财产。这也给女性提醒,结婚最大的目标不是丈夫要给你预备多少财产,不要老想着退路,而应该谨慎选择、悉心经营家庭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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